一、工作流程
1. 联系档案科,查找并复印档案中的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(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档案室公章)
2. 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
3. 联系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预约办理补(换)证时间。
二、所需材料
1.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(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,原件供现场审验);
2.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(毕业证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所依据的学历,原件供现场审验);
3.档案中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复印件(加盖人事处档案室公章);
4.《证书换发补发申请表》2份(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);
5.1寸近期同版白色背景照片3张(1张用于证书,2张粘贴于补发申请表上,背面写单位名称和申请人姓名);
6. 遗失教师资格证复印件(不是必须,如有请尽量提供)
注:个人档案中没有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的,联系师资科办理情况说明。
人事处档案室电话:88186154 师资科电话:88186156
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地址:
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57号增1号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四楼(地铁3号线吴家窑大街站B口出站)
联系电话:23540149